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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徽记公告(图)

2009-04-21 14:59     来源:国台办网站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自1991年12月16日成立以来,本着促进海峡两岸交往、发展两岸关系、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宗旨,加强同赞成本会宗旨的台湾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协助有关方面促进海峡两岸各项交往和交流;协助有关方面处理海峡两岸同胞交往中的问题,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受权开展两岸协商。为体现海协会的宗旨和职责、展现团队精神、凝聚两岸同胞认同,海协会特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设计了会徽标志。

    会徽以蓝色著调,采用“浪花”、“水纹”、“双手”和“对称的弧形线条”为基本元素,构成圆形图案。翻卷的浪花及交融的水纹,象征着海峡两岸割舍不断的联系;“浪花”中升涌而成的双手,满掬欲握,形象表达了两岸同胞交流合作、平等协商的共同愿望,也点染出海协会承担的历史使命。动感的双弧线交汇成一个圆形将浪花和双手紧紧包容,体现了中华文化中“和谐”、“圆融”的精神,寓意着两岸同胞血脉相连,命运与共,携手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为确保海协会徽记的严肃性和正常使用,避免与其他标志相混淆,海协会现就该徽记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公告如下:

    海协会徽记不具有商业价值和目的,仅作为海协会标志和象征,主要用于两岸的协商谈判与两会的交流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海协会作为该徽记之权利人,依法享有版权。未经我会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使用该徽记,不得将该徽记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亦不得将该徽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特此公告。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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