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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合会第二次例会举行 郑立中高孔廉出席

2011-11-01 10: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11月1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例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经合会大陆方面召集人、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右)与台湾方面召集人、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左)握手。(中国台湾网 李杰 摄)

  中国台湾网11月1日杭州消息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简称经合会)今天在杭州举行第二次例会。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与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作为双方召集人主持例会并致辞。大陆方面首席代表蒋耀平与台方首席代表梁国新共同主持具体商谈。

  双方召集人致辞结束后举行闭门会议。据了解,在此次例会中,双方将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期收获执行情况,经合会各工作小组的工作,下阶段工作计划,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于今年2月22日在台湾桃园举行经合会第一次例会。会议回顾和评估了ECFA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效果,并交流了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的经验,为进一步落实早期收获计划提供了保障。(记者 李杰)

  11月1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例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 (中国台湾网 李杰 摄)

  11月1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例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经合会大陆方面召集人、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右)与台湾方面召集人、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左)握手。 (中国台湾网 李杰 摄)

  背景资料: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

  2010年6月29日,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根据此协议,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

  协议规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2011年1月6日,海协会和海基会换函通报了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成员名单,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在两会框架下正式成立。

  经海协会与海基会协商: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与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作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大陆方面委员会首席代表是海协会特邀顾问姜增伟(商务部副部长),代表包括商务部等7个部门的海协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台湾方面首席代表为梁国新(台湾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未来可视议题需要调整和增补相关人员。

  2011年2月22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例会在台湾桃园举行,会议就经合会工作小组设置、启动ECFA后续协议磋商、总结和评估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情况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多项共识。会议决定成立经合会第一批工作小组,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产业合作、海关合作6个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协议的磋商,推动相关领域的合作。会议宣布启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争端解决等3个后续协议的商谈,全面启动了ECFA后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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