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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沿海台资企业内移四川的意见(2006.09.30)

2006-09-30 11:13     来源:商务部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沿海台资企业内移四川的意见

 

法规号: 川办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累计注册台资企业1200多家,项目总投资达24亿多美元,居西部地区领先地位。台资企业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与沿海地区相比,我省台商投资总量、企业规模和技术含量还存在很大差距。为进一步做好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更多沿海台资企业来川投资,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抓住机遇,吸引更多沿海台资企业来川发展

  目前,在大陆投资的近7万家台资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日益完善,丰富的资源、广阔的市场对台资企业产生了较强的吸引力。由于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和劳动力等成本上升以及台湾岛内诸多因素的影响,沿海地区台资企业和台湾岛内台资企业呈现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结合我省"十一五"规划和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做好促进沿海台资企业内移四川的工作。

  二、突出重点,促进利用台资规模和水平不断提升

  引进台资企业不能只注重量的增加,而要在引进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根据台湾产业现状和我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产业合作:

  (一)鼓励和吸引台湾电子信息、石油及天然气化工、精密仪器、精细化工、医药等制造业企业和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投资,推动台湾优势产业与我省具有资源特色和比较优势产业的融合。省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发布和更新四川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加强对拟引进台资项目的产业指导。

  (二)把利用台资与培育我省产业集群有机结合起来。对产业集群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台资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扶持,加强跟踪服务,打破区域、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合力推进。

  (三)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台资。依法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商贸、物流、金融、旅游、教育、卫生等领域利用台资步伐。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时要重视利用台资,建立行业动态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我省人力资源优势,鼓励和促进沿海台资企业在川发展服务业外包,鼓励沿海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我省转移。

  (四)鼓励台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鼓励和支持台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进入铁路、高速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及城镇供水、燃气、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五)鼓励台商投资企业在我省设立区域性研发中心。鼓励台商投资的研发中心承担、参与我省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

  (六)推动国有、民营企业加快利用台资步伐。鼓励台资以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改造,鼓励民营企业与台资企业开展合资、合作业务。

  三、改善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

  切实加强招商引资软硬环境建设,进一步在改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金融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促进台资内移四川的良好投资氛围。

  (一)加强政务环境建设。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种检查。完善收费许可证制度,禁止职能部门在台商投资企业违规收费。切实落实和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大通关"协调机制,加强对口岸运作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应将重点台资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和运输纳入计划安排,收费价格实行同行业或同城标准。

  (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地区和行业封锁,大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偷税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台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台商投诉受理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台商投诉问题。

  (三)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级金融机构要为台资企业内移四川作好金融服务工作。人民银行、银监局各级机构要及时向台商提供有关金融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加强金融信贷政策宣传。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要在国家信贷政策指导下,根据台商经营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增添业务,创新品种。在依法合规、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保全仓库贷款、出口退税托管贷款、动产质押贷款、非全额担保贷款、扩大票据业务等融资服务。采取诸如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对台商金融服务水平。条件成熟时引进台湾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条件的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可成立担保公司,帮助解决中小台资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等问题。各保险公司要做好对台资企业的保险服务工作。

  (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对台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四川的资源优势、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中正面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对诚信经营、效益好的台资企业,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

  (五)营造舒适的人居环境。搞好成都台胞口岸签注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延长在川台商的台胞证签注有效期限。简化手续,为台胞出入境、居留、就业、就学等提供便利。做好台商和台胞的卫生、教育和保险服务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力度,为台商来川投资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

  四、加大力度,将对台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温江工业园区、开发区台商投资促进工作,构建和拓展川台经贸合作平台。重点抓好成都台商工业园区建设,不断创造条件,积极引导沿海台资企业进入省级开发区落户;鼓励重大台资项目向省级开发区聚集。定期办好"中国西部海峡两岸经济科技交流合作博览会"。

  (二)加强与台湾有关协会和重要台商的联系。各级商务、招商、省政府驻沿海省市办事机构和相关商会、协会要建立与台湾有关商会、中介机构和重要台商等方面的交流沟通渠道,关注台湾大企业和沿海大型台资企业的投资动向,积极开展对台引资活动。进一步加强与省外各地台商协会的联系,主动赴沿海台商投资集中地区招商。充分发挥我省台资企业协会和在川台商在"以台引台"方面的作用。

  (三)开展"全程式"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做好对台招商引资的前期、中期、后期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投资、建设、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台资项目跟踪管理系统,掌握台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加强对台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不仅是经济工作的一部分,而且是祖国统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岛内和沿海重点对台招商项目推介、对台重大招商活动以及落实重大台资项目的引进等工作要给予经费保障。各级台办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加强各方面信息的汇集、综合,注重趋势分析,加强政策研究,充分发挥政府在处理涉台事务、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讲求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把我省的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引向深入,促进更多的沿海台资企业内移四川,为四川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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