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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1993.10.25)

2008-06-26 13:42     来源:国台办网站

海峡交流基金会:

  贵会10月15日关于两会商谈事函悉。我们建议11月2日至7日在厦门举行两会副秘书长级的商谈。

  贵我两会应全面落实汪辜会谈有关协议,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我会仍然主张这次商谈的议题为:一、“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二、“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三、“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四、“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问题”。我会欢迎贵会来函接受了我会关于第一、第二项议题商谈的建议。同时,我们希望贵会不要拖延“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这两项议题的讨论。这样做,不符合两岸同胞、特别是两岸工商界的利益。我们重申应当把这两项议题列入本次会议讨论的立场。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规定的议题是“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但贵会函却把该议题换成“台商在大陆投资保障之问题”。来函对汪辜会谈预备性磋商和汪辜会谈未能就经济交流议题达成具体成果的原因的看法,不符当时的实际情况。对此,我会均愿意提醒贵会引起注意。

  台商在大陆投资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一直依法受到保护。如贵会要求讨论这一问题,可以列入“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这一议题中一并讨论。

  贵会来函表示愿意解决劫机犯罪问题的意向,我会表示欢迎。劫持民航客机是严重刑事犯罪,遣返劫机犯问题与“违反有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不同,不宜并入上述议题讨论。“金门协议”已规定了遣返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既然双方都认为劫持民航客机是严重刑事犯罪,台湾有关方面应当按照“金门协议”的规定,立即遣返历次劫持大陆民航客机到台湾的所有犯罪分子。我们愿意与贵会就落实“金门协议”的上述规定进行讨论。

  如贵会同意,这次商谈可于11月2日至7日在厦门进行。届时也可继续讨论“两会商定人员工作往来便利具体办法”,早日取得成果。

  另外,我们希望在这次商谈中,继续讨论我会提出的统筹安排各项商谈的《时间表》,并作出具体安排。

  盼获速复。

  顺致

  时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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