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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提出落实《汪辜会谈共同协议》各项商谈时间表 (1993.08.30)

2008-06-26 13:34     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8月30日电 海协今天提出落实《汪辜会谈共同协议》规定的各项商谈的一份时间表,与海基会协商,希望自9月下旬起,对《协议》规定的5项事务性商谈及经济、科技交流等议题有计划地进行商谈。

  在今天上午开始的汪辜会谈后两会的第一次工作性商谈中,海协提出这一时间表。

  根据时间表的安排,9月下旬将就“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遗返及相关问题”、“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或“两岸有关法院之间的联系与协助”);“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等问题”、“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进行商谈。“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中所指出的相关问题,包括召开民间性两岸经济交流会议、台湾当局取消台商来大陆投资的限制、放宽对进口大陆产品的限制、向大陆开放劳务市场等。

  海协建议,“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等问题”这两项议题由两会负责人进行商谈;也可由两会经济小组先行交换意见。5项事务性商谈也可由两会的综合小组先行交换意见。

  10月下旬,将就“两岸法院之间的联系与协助”(或“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有关共同打击海上走私、抢劫等犯罪活动问题”进行商谈。还可进行“能源资源开发与交流问题”的商谈。能源资源议题包括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合作开发与利用等3个行业,海协认为应分类进行商谈,此外,还可进行“加强两岸旅游交往问题”的实质性商谈。

  11月下旬,拟就“两岸知识产权保护”、“交换科技研究出版物问题”、“科技名词统一问题”等进行商谈。据《汪会长在汪辜会谈时的讲话提纲》,有关电脑及其他产业科技的门类包括光电、计算机、机械、通讯、航天、生物技术与医药等领域,也应分类进行商谈。

  12月,海协与海基会负责人在台湾就所有议题综合性商谈,并争取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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