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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两年产生良好效益

2013-11-28 17:1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记者李寒芳)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天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两周年。ECFA生效两年来,在两岸特别是在台湾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得到大多数民众的肯定与支持。

  范丽青说,ECFA有力地促进了两岸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加速了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带动了两岸产业合作发展,不仅为两岸的经济关系正常化、自由化提供了机制性保障,也为扩大两岸经贸往来,促进两岸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

  在货物贸易方面,据大陆海关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大陆自台湾进口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的金额约为87.2亿美元,关税优惠约26.3亿元人民币;据台湾方面的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台湾自大陆进口适用ECFA早收优惠关税产品的金额约为14.68亿美元,关税优惠约3882万美元。以上数据表明,尽管全球经济持续下滑,但ECFA早收项下台湾产品对大陆的出口却逆势快速增长,充分体现出ECFA早收对台湾产品出口大陆的促进作用。

  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在金融及非金融领域等多个服务业部门间的合作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3家台资银行获准在大陆筹建分行并已开业,另有3家台资银行大陆分行获准办理大陆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2家大陆银行台北分行也已开业。

  在ECFA的后续协商方面,2011年以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已经举行了3次会议,推动ECFA后续协商全面展开并取得积极成果。《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和《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已经签署,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争端解决等后续协议的商谈也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

  “我们相信,随着ECFA的继续实施及后续协议的签署落实,将给两岸民众带来更大的利益。”范丽青说。

  就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进展情况,范丽青表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正就赴台设立办事处一事进行积极的前期准备工作,将于近期向台湾方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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