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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妥善处理辉南县交通事故伤亡台胞善后

2010-04-30 16:20     来源:海协会

  2010年3月4日19时许,台资企业天福茗茶公司7名员工乘坐该公司商务车,途径辉南县境内营白公路时,与前方驻停的手扶拖拉机追尾,造成该公司东北地区总经理吴俊佑(男,47岁,台北县人)头部重伤当场死亡,姚必定(男,46岁,台北县人)手臂骨折,其他人轻伤。县120急救中心即将伤者送至县医院和中医院治疗。死者遗体被安置到县殡仪馆。

  事发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王云岫要求省台办指导地方政府妥善处理善后。通化市委书记张安顺、市长田玉林要求相关部门做好伤者救治和死者善后处理工作。

 

   经事故认定:商务车司机采取措施不及时,导致追尾发生,负主要责任。3月6日,死者吴俊佑妻子及子女等5人从台湾赶到辉南县,天福集团董事长李世伟(死者表哥)以及员工10多人也一同到达。吉林省、市、县有关部门领导亲自接待,向家属通报了事故调查情况、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情况,征求家属对善后处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当日下午,死者遗体在县殡仪馆火化,骨灰随后由家属携带回台。县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种方便,给予适度礼遇,令伤亡台胞家属和台商深受感动,多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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